深圳福田在哪个区?
“我住在深圳福田区”(或“我在福田住”)中的“福田”一般指的是深圳市的市区,即1979年以来的特区范围内;而“我们在福田有一栋别墅”中的“福田”则是特指现在的福田区了——1983年才成立的福田区,是深圳市十一个市辖区之一,也是深圳市新开发的区域。 不过现在“福田”已广泛用于指代整个福田区,甚至已经成为福田区区的代名词了(如“福田区图书馆”“福田区交警大队”)、或者作为一个地区的通用简称(如“福飞”代指福州-西安高速、“福广”代指福州-广州高速公路),而且这个用法在互联网信息中更为常见。 用“福田”替代“福田区”作为区名也体现了特区精神的延续性——因为特区内原没有“福田区”这一行政区,它是因特区外一块地名与特区内一块地重名,且特区内的这块地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处于核心位置,所以为保留特区内这块地方的名字和形象而设立了“福田区”来替代它。因此用“福田”指代“福田区”在语法上和逻辑上是说得通的。 而如果用“特区”代替“福田区”的话就不太贴切,首先这是因为特区本身是一个更广义的概念,它的含意除了包括现在的福田区之外还包括原来的罗湖、南山和盐田区等;其二是因为特区成立之初并没有将现在的福田区包含在内,当时所说的特区一般是指除现有福田区之外的其他几个区。当然使用“特区”一词时如果加以限制含义,比如“北京经济特区”或“深河特殊经济区”中的“特区”就是指现行的福田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