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时间怎么办理?
“签注”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公民出入境申请的审批意见。 除持有效护照、签证等有效证件可正常出入境外,其他情形均需要办理签注。 以旅游为目的的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游或澳游,可在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
办理手续如下: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提交符合规定的相片2张并交验鉴定书;
(四)如果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规定格式和单位意见的《关于工作人员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意见》;
(五)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六)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一般15个工作日左右能出来,加急可以5个工作日出来。但加急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办理。
因紧急事情急需回国的可以办理“急件”“特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国移民申请办理迁移手续的
②出国留学签证到期或临近到期的
③出国参加商务活动的
④出国考察的
⑤参加大型国际会议的重要代表
⑥其他紧急特殊事由的,如出国治疗急性重症病的
⑦赴台定居的
⑧前往香港学习、就业、投资、居留的人员。 申请材料比基本种类少些,手续也简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