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行怎么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限行车辆:
2018年11月6日起,每日7:00-20:00。届时,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当预测发生空气重污染时,市大气指挥部将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绿色环保、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的原则,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2018年11月6日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时段为每日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陵高速公路,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包括西安三环内所有区域。
途径本市高速公路过境车辆不实行限行措施,但需遵守其他交通管理规定。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公安交管、环保等部门加大路检、抽检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冒黑烟等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