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护照在哪办?
一、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是指由中国发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留签证的凭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杭州市或工作单位在杭州市的本市居民;
(二)户籍不在杭州市但在杭州市学习、工作、定居的人员;
(三)因公务出国赴台人员; 除上述情况外,不能申请护照。 二、所需材料 首次办理的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复印件
3.近期免冠照片(小1寸)两张 再次办理或换发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以及A4规格的复印件:
1.已失效的护照原件和加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室专用章的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市民卡(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作出审批决定并制作护照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工作人员核发护照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 公安出入境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签发 (一)出国奔丧的;
(二)出国治病或者急救的;
(三)出国留学的;
(四)前往国家(地区)从事交流访问活动的;
(五)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同意在其他地方办理出入境证件的。 以上情形的,可以“加急办理”,办理手续按照“加急办理”相关规定办理。加急办理的条件:
1.出国奔丧,需提交有关医院证明;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发出入境证件时间临近的;
4.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确定的紧急情况所需的。 办理护照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审查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备办理护照条件,是否属于本机关权限范围,能否当场办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