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附加费怎么算?
这个所谓的附加费,其实就是车船税和购置税。 车船税,是针对车辆(机动车辆)和船舶的税收,从2007年7月1日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是工商部门代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按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费税额表》执行。 其中具体费用计算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车辆购置纳税款缴纳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进口汽车的,应自办理完进口汽车手续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车船税税费税额表》来计算的话,1.6升以下排量的轿车,每年需要缴纳的税为300元;1.6升至2.0升排量的轿车,每年需要缴纳的税为450元;2.0升以上排量的轿车,每年需要缴纳的购车税为660元。 以目前市场上销售较多的1.6升排量汽车为例,其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17×10%。假设一辆1.6升排量的三厢轿车售价11万元,那么这款车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110000/1.17×10%=9217元。 这个计算方法与之前大家熟悉的“购置费”的计算方法一致。 但是,现在新买的汽车已经不再收取购置费了。
由于从2001年开始,国家就取消了驾驶执照的年度审核制度,因此对于车主来说,买车后第六年起才需要进行年检。而在此之前,新车都是两年内不需要进行年检。所以,在之前的两年时间内,新车无需交纳任何的车船税及其他费用。这也是现在新车价中不含折旧因素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