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走了能退票吗?
不能,国家三令五申禁止退订! 2015年3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得违规退订已购车票。 《规定》指出,客运经营者、客运站应当实行实名制管理,规范售票行为,完善售票组织方式,全面推行电子客票,实施刷卡乘车和扫码支付等先进技术,实现车票销售网络化、电子化;严禁售票人员“炒票”,不得擅自截留、挪用、扣压旅客客票;对已经出售但未履行交货义务的客票,应全额报账交至指定账户;因客运经营者或客运站原因导致旅客退票的,应当自旅客退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票价款,并收取退票费。
《规定》还明确,对于乘客本人到车站办理改签或退票手续的车辆,车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对通过互联网、电话或其他方式购票的乘客,按原规定执行,办理退票时按照现行汽车票价额的5%计收退票费,最低不少于5元;对持异地身份证且在外地务工经商的本省居民,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票手续的,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予以退还全部价款,不收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