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临时多长时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手续由派出所负责办理。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当地或者持有当地驾驶证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换证业务” 所以只要准备好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车行驶证和复印件、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就可以直接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转籍手续并更换新的驾驶证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填写的居民户口簿住址信息,应当登记到户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所在地地理行政区划代码;公民填报的其他住址信息,应当登记到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所在地地理行政区划代码”所以,你住址登记的地理位置应该以现在住地为准。但身份证上的地址不需要改变。因为身份证号是在全国范围唯一的,如果更改地址势必造成身份识别困难。
为方便群众异地工作、学习、生活,在国内各大城市探索开展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并获得广泛应用的基础上,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扩大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制作试点工作。今后,群众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在办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异地申请领取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同时,公安部要求,各试点单位进一步简化材料,方便群众异地申领。在本省(自治区)内异地申请的,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对省(自治区)内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常住户口居民,在本省(自治区)的其他城市(行政区域)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既需要就近办理又需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不受是否办理过指纹登记的限制,公安机关应当同意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