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怎么托运?
第一步,了解物品是否能带上火车。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带上火车的,有些东西是不被允许带上火车的比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还有一些东西是不能随身携带但可以办理行李托运的比如打火机气体、100度以上的白酒等,办理行李托运时一定要到车站的行李托运处办理。
第二步,携带车票及相应有效身份证件和需托运的物品到车站指定的行李托运处(有些火车站的行李托运处在火车站外面)。
第三步,申报需托运的物品,需告知行李托运工作人员托运物品内具体的物品情况,并需填写行李托运单。
第四步,对需打包的行李进行打包。行李包装应当牢固、完好,易于装卸和搬运;行李包装的材料和方法应符合铁路行李、包裹包装的有关规定。如旅客的行李不符合包装规定,需要包装的,行李房可按实际需要代为包装,行李托运费用运输后向托运人收取。行李包装破损、松散,不加包装或加固、不按规定捆扎的,站、车可以拒绝装运。
第五步,过安检。对所托运的行李箱包,需经过铁路安检仪检查,对安检中发现有可疑物品的,要开箱做进一步检查。对于不能判明物品性质的,要采用开箱、开包检查等方式确认是否品名相符。
第六步,办理托运手续:出示车票、身份证(办理托运时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票,以票面发站作为行李的到站),并交行李托运费用(行李包裹每件的重量以5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四类包裹计费),旅客行李中有超出免费携带重量范围的,需要按四类包裹补收运费。对于超过50千克时,应作为包裹运输。办理好行李托运手续之后,将行李托运凭证贴在车票背面携带,以免遗忘,凭此在目的车站领取所托运的行李物品。
第七步:支付行李运费。由于行李包装不合规定被站、车拒绝装运时,托运人对行李进行包装补强符合要求后可再次办理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