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晚点如何赔偿?
当航班晚点,航班上延误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之后,航空公司需要对乘客进行相应的赔偿。
旅客搭乘国内民航班机旅行时,因非自愿的原因退票、改乘或者客票上标明的航程终止地目的地下机舍弃已经承运的客运合同,由于客运合同取消而使旅客蒙受的经济损失,航空公司应当按照不应超过旅客购票当时所含的票面值以及旅客在飞行合同中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金额进行赔偿。
国内民航班机晚点或取消航班,旅客非自愿退票的,始发地或经停地点销售航空公司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票款项,同时,还应当给予旅客一次性经济补偿,其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
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或者延误航班,致使旅客在航班取消或者延误时办理出站登记的住宿的旅客以及因航班取消或者延误,旅客不愿意乘坐航空公司安排的后续运输的住宿的旅客以及因航班取消,旅客不愿意乘坐航空公司安排或者安排的后续运输的,航空公司应当按照《规则》有关规定为该旅客退票或者相应改乘其他航班。